臨夏州人民代表大會是臨夏州的國家權力機關。臨夏州人民代表大會每屆任期五年,每年至少舉行一次會議,會議由臨夏州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召集。如果常務委員會認為必要,或者經過五分之一以上的代表提議,可以臨時召集州人民代表大會會議。州人民代表大會會議必須在有三分之二以上的代表出席時,始得舉行。代表大會會議的議題一般包括:聽取和審議本級人大常務委員會、人民政府、人民法院和人民檢察院工作報告,審查和批準本行政區域的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計劃、預算以及它們執行情況的報告;審議地方性法規草案;選舉或任免國家機關工作人員;其他需要決定的重大事項等。代表大會臨時會議的議題,根據實際需要確定。 2021年12月,州第十六屆人民代表大會第一次會議勝利召開,現共有州人大代表307名。本屆人民代表大會設法制委員會、財政經濟委員會、教育科學文化衛生委員會、社會建設委員會共四個專門委員會。
臨夏州人民代表大會行使下列職權:
在本行政區域內,保證憲法、法律、行政法規和上級人民代表大會及其常務委員會決議的遵守和執行,保證國家計劃和國家預算的執行。
根據本州的具體情況和實際需要,在不同憲法、法律、行政法規和甘肅省的地方性法規相抵觸的前提下,可以制定地方性法規,報甘肅省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批準后施行。
審查和批準本州的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計劃、預算以及它們執行情況的報告。
討論、決定本州的政治、經濟、教育、科學、文化、衛生、環境和資源保護、民政、民族等工作的重大事項。
選舉州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的主任、副主任、秘書長和委員,選舉州人民政府的州長、副州長,選舉州中級人民法院院長和州人民檢察院檢察長,選舉州監察委員會主任;選舉本州出席省人民代表大會代表。
決定是否接受州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組成人員、州人民政府領導人員、州監察委員會主任、州中級人民法院院長和州人民檢察院檢察長辭職。
聽取和審查州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的工作報告,聽取和審查州人民政府和州中級人民法院、州人民檢察院的工作報告。
改變或者撤銷州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的不適當的決議,撤銷州人民政府的不適當的決定和命令;保護社會主義全民所有的財產和勞動群眾集體所有的財產,保護公民私人所有的合法財產,維護社會秩序,保障公民的人身權利、民主權利和其他權利;保護各種經濟組織的合法權益;保障少數民族的權利;保障憲法和法律賦予婦女的男女平等、同工同酬和婚姻自由等各項權利。
臨夏州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是臨夏州人民代表大會的常設機關,對臨夏州人民代表大會負責并報告工作。常務委員會由州人民代表大會選舉產生,每屆任期與臨夏州人民代表大會任期相同,每屆任期五年。常務委員會會議由主任或者主任委托的副主任召集并主持,每兩個月至少舉行一次。常務委員會會議的決議,以常務委員會全體組成人員的過半數通過。
臨夏州第十六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有主任1名,副主任6名,秘書長1名,副秘書長2名,委員34名。本屆常務委員會內設辦公室、代表人事工作委員會、法制工作委員會、民族工作委員會、內務司法工作委員會、財政經濟工作委員會、農業環境資源工作委員會、教育科學文化衛生工作委員會。
臨夏州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行使下列職權:
在本州行政區域內,保證憲法、法律、行政法規和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及其常務委員會決議的遵守和執行。
領導或主持本級人民代表大會代表的選舉。
討論決定本州政治、經濟、教育、科學、文化、衛生、環境和資源保護、民政、民族工作的重大事項;決定對本州國民經濟社會發展計劃和預算的部分變更;決定州人民檢察院檢察長提請討論決定的重大問題;決定授予地方的榮譽稱號。
監督本級人民政府、監察委員會、人民法院和人民檢察院的工作,聯系本級人民代表大會代表,受理人民群眾對上述機關和國家工作人員的申訴和意見;撤銷下一級人民代表大會的不適當的決議;撤銷本級人民政府不適當的決定和命令。
根據法律規定,任免國家機關工作人員。
常務委員會主任、副主任和秘書長組成主任會議,主任會議處理常務委員會的重要日常工作。
常務委員會設立代表資格審查委員會。代表資格審查委員會的主任、副主任和委員的人選,由常務委員會主任會議在常務委員會組成人員中提名,常務委員會會議通過。代表資格審查委員會負責審查代表的選舉是否符合法律規定。